我国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
时间:2024-07-03 10:54:05 来源:时讯视界
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,农村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。集体经济
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组织九游是农村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,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,集体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组织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区域性经济组织,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集体经济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农村九游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,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组织合法权益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。农村国家通过财政、集体经济税收、组织金融、土地、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,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。
相关内容
- ·专业指引方向 热心温暖人心
- ·2023年感动潮州“最美教师”李晓煇: 用心用情浇灌教育之花
- ·让“节日经济”成为潮州发展“新引擎”
- ·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55项问题均已全部落实整改
- ·“中国社会扶贫网”上线工作全面启动啦!
- ·中秋国庆假期我市推出一系列精彩纷呈文体活动 开心热闹过“双节”
- ·“一站式”门诊医保服务包括什么?
- ·我市举行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4周年主题队日活动
- ·以梅州作为主要拍摄地!收集影视剧《十二封信》在梅开机
- ·古城文创集市“潮”味浓 市民游客赶集淘“潮”货
- ·潮安区一冷链物流产业园投用 “城市大冰箱”年可储存农副产品4万吨
- ·潮州市着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
- ·5月21日起,梅州往返重庆航班,复航!
- ·前三季度潮州经济呈现“企稳恢复、回升承压”增长态势 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2.7%
- ·潮州市部署2023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 力争在今年全省考核中实现赶超进位
- ·我市大力实施韩江人才计划 推动人才“小驿站”激发振兴“大动能”
最新内容
推荐内容